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成立于2019年。促进会是在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宣传部和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指导下,由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专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促进会以促进闵行文化创意产业集约化、创新化、国际化发展,提升闵行文创产业软实力为己任,以“搭建平台、协调融合、创新发展”为宗旨,推动闵行文创企业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激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
(二)组织研究,发布信息;
(三)引导会员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组织交流合作、专业培训等活动;
(四)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侵害会员权益的行为,协助会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自律公约、职业道德准则、竞争规范等自律制度,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引导会员自律;对违反自律制度、损害本会整体形象的,可以按照章程采取警示、通报等自律措施;
(六)建立健全争议协调、利益协商等工作机制,发挥协商协调功能,处理相关争议纠纷,维护本会合法利益;
(七)通过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参与社区治理和民生改善、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发挥作用,推动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等,履行社会责任;
(八)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活动;
(九)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定、修订有关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政策、法规、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
(十)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联合、组织会员,实施基础性、功能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加强优秀文化创意产品供应,以切实的举措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文化创意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建立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数据库和跟踪监测机制,提供产业发展报告,为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决策咨询;
(十三)积极开展本会业务领域的咨询、服务工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交流和服务平台,为会员在政策宣介、市场渠道、投融资、人才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一批优秀的会员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优秀的文化创意企业家;
(十四)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通过海内外信息发布,扩大文化创意企业与上海市、国家、国际文化创意组织和企业的交流和合作;组织文化创意企业和产品展示推广,为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协助会员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各种类型企业与文化创意企业深入合作,培育更加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链;
(十五)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版权保护和专利申请;
(十六)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办理的事项。


